9月5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發布行政處罰公告顯示,工銀金融資產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工銀投資)和建信金融資產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建信投資)因存在業務違規被分別罰款40萬元、85萬元,并對建信投資1名涉事責任人給予連帶處罰。
具體來看,工銀投資存在的主要違法違規行為是服務業務價格管理不規范;建信投資的主要違法違規行為包括債轉股項目開展不審慎,以及服務收費定價程序不規范兩項。
從設立初衷來看,AIC公司主要是為推動市場化債轉股而設立的專業機構,旨在通過股權化方式化解企業債務風險,優化信貸結構,初期主要職能是承接本行不良資產,后逐步拓展至投資戰略性新興產業、基礎設施等領域。
在業內看來,自成立以來,監管對AIC公司的處罰案例并不多,相對較為罕見。特別是在本次處罰中,監管機構還對建信投資采取了“機構+人員”的“雙罰制”。
從本次處罰來看,監管主要聚焦在債轉股項目管理和服務定價程序方面。這也意味著,監管明確警示金融創新不得脫離監管框架,以及對系統性風險防控和維護市場秩序的決心。
從業績表現來看,截至今年6月末,工銀投資資產總額為1968.61億元,較2024年末增長7.07%;上半年凈利潤為27.09億元,同比增長0.11%。
截至今年6月末,建信投資的資產總額為1229.79億元,較2024年末下降了4.41%;上半年凈利潤為11.95億元,同比下滑4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