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晚間,*ST東通(300379)發布關于收到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的公告。
公告顯示,*ST東通因涉嫌定期報告等財務數據存在虛假記載,于2025年4月14日被中國證監會立案。2025年9月12日,公司及相關當事人收到中國證監會下發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
證監會表示,經查明,北京東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即“*ST東通”,簡稱東方通或公司)涉嫌違法的事實如下:
東方通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年度報告信息披露存在虛假記載。
2018年12月,東方通收購北京泰策科技有限公司(簡稱泰策科技)100%股權,泰策科技成為東方通全資子公司。2019年至2022年期間,東方通通過泰策科技虛構業務、提前確認收入等方式虛增收入、利潤,導致東方通披露的2019年至2022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東方通2019年至2022年分別虛增收入6145.10萬元、8485.06萬元、12550.58萬元、16052.95萬元,分別占公司當期披露營業收入的12.29%、13.25%、14.54%、17.68%;2019年至2022年分別虛增利潤5222.79萬元、5877.42萬元、7948.22萬元、12369.20萬元,分別占公司當期披露利潤總額的34.11%、22.72%、30.35%、219.43%。
證監會表示,東方通公告的證券發行文件編造重大虛假內容。
2022年6月至11月,東方通多次披露《向特定對象發行A股股票之募集說明書》(以下簡稱《募集說明書》)申報稿或注冊稿。2022年11月15日,東方通披露其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申請獲得中國證監會注冊批復的公告。2023年6月7日,東方通披露《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發行情況報告書》,稱本次發行的股數為106024096股,募集資金總額為2199999992元。
東方通披露的《募集說明書》引用了公司2019年至2021年年度報告中營業收入、利潤總額等虛假財務數據,在公告的證券發行文件中編造重大虛假內容。
上述違法事實,有相關公告、合同、財務資料、銀行賬戶資料、詢問筆錄、情況說明等證據證明。
證監會表示,東方通2019年至2022年年度報告信息披露存在虛假記載,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規定,構成《證券法》所述的信息披露違法行為。東方通在其公告的《募集說明書》中編造重大虛假內容,涉嫌違反《證券法》規定,構成《證券法》所述的欺詐發行違法行為。
黃永軍作為東方通時任董事長、總經理,泰策科技時任董事,明知并放任、默許公司虛增收入、利潤,簽字保證東方通2019年至2022年年度報告及《募集說明書》真實、準確、完整,依據《證券法》規定,是東方通2019年至2022年年度報告信息披露違法行為及欺詐發行行為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同時,黃永軍時為東方通實際控制人,明知并放任、默許公司虛增收入、利潤,為泰策科技虛構業務提供資金支持,導致東方通發生2019年至2022年年度報告信息披露虛假記載以及欺詐發行違法行為,構成《證券法》所述“發行人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組織、指使從事上述違法行為,或者隱瞞相關事項導致發生上述情形的”、《證券法》所述“發行人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組織、指使從事前款違法行為”的行為。
徐少璞作為東方通時任董事會秘書、財務總監、董事、副總經理,泰策科技時任董事,知悉部分虛增收入、利潤事項,未勤勉盡責,簽字保證東方通2019年至2022年年度報告及《募集說明書》真實、準確、完整,依據《證券法》規定,是東方通2019年至2022年年度報告信息披露違法行為及欺詐發行行為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
齊紅作為東方通時任監事,在案涉期間負責泰策科技財務工作,知悉部分虛增收入、利潤事項,未勤勉盡責,簽字保證東方通2019年至2022年年度報告及《募集說明書》真實、準確、完整,依據《證券法》規定,是東方通2019年至2022年年度報告信息披露違法行為及欺詐發行行為的其他直接責任人員。
李忱在東方通收購泰策科技前間接持有泰策科技股權,2018年12月至2021年12月任泰策科技董事長、法定代表人,2021年12月起任泰策科技副總經理,參與實施泰策科技虛構業務、提前確認收入等行為,其行為與案涉信息披露違法行為具有直接因果關系,是東方通2019年至2022年年度報告信息披露違法行為的其他直接責任人員。
李鵬自2019年9月起任泰策科技總經理、2021年12月起任泰策科技董事長、法定代表人,參與實施泰策科技虛構業務、提前確認收入等行為,其行為與案涉信息披露違法行為具有直接因果關系,是東方通2019年至2022年年度報告信息披露違法行為的其他直接責任人員。
李寧在東方通收購泰策科技前間接持有泰策科技股權,2018年12月至2019年9月任泰策科技總經理,參與實施泰策科技虛構業務等行為,其行為與案涉信息披露違法行為具有直接因果關系,是東方通2019年至2022年年度報告信息披露違法行為的其他直接責任人員。
陳忠國在東方通收購泰策科技前間接持有泰策科技股權,2018年12月至2021年12月任泰策科技副總經理、監事,參與實施泰策科技虛構業務等行為,其行為與案涉信息披露違法行為具有直接因果關系,是東方通2019年至2022年年度報告信息披露違法行為的其他直接責任人員。
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依據《證券法》規定,證監會擬決定:
一、對北京東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2.29億元的罰款;
二、對黃永軍給予警告,并處以2650萬元的罰款,其中:作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處以950萬元的罰款,作為實際控制人處以1700萬元的罰款;
三、對徐少璞給予警告,并處以650萬元的罰款;
四、對李忱給予警告,并處以350萬元的罰款;
五、對李鵬給予警告,并處以300萬元的罰款;
六、對齊紅給予警告,并處以250萬元的罰款;
七、對李寧給予警告,并處以150萬元的罰款;
八、對陳忠國給予警告,并處以50萬元的罰款。
證監會表示,黃永軍時為東方通實際控制人,并時任東方通董事長、總經理,組織、指使案涉信息披露違法行為及欺詐發行行為,在重大違法活動中起主要作用,情節較為嚴重。依據《證券法》等規定,擬決定:對黃永軍采取10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自我局宣布決定之日起,在禁入期間內,除不得繼續在原機構從事證券業務、證券服務業務或者擔任原證券發行人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職務外,也不得在其他任何機構中從事證券業務、證券服務業務或者擔任其他證券發行人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職務。
資料顯示,*ST東通2014年在深交所上市,主營業務涵蓋通信網絡優化及系統集成、智慧城市解決方案、物聯網終端及平臺等產品的研發、設計、實施與服務。
業績方面,2022年至2024年,*ST東通營收已連續三年下滑,凈利潤則連續三年虧損,累計虧損近13億元。今年上半年,公司實現營業收入2.40億元,同比增長48.85%;凈利潤由去年同期-16613.50萬元減虧至-5515.76萬元,虧損減少超1.1億元,同比收窄66.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