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又一家上市公司因嚴重財務造假走向退市。
9月12日晚,*ST東通(北京東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收到證監會《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以下簡稱《告知書》),因2019年至2022年連續四年虛構業務、虛增收入4.32億元,虛增利潤3.14億元,被處以2.29億元高額罰款。公司實際控制人、時任董事長黃永軍被罰2650萬元并采取10年市場禁入。
值得注意的是,該公司2022年定向增發還引用了虛假財務數據,構成欺詐發行,成為壓垮公司的最后一根稻草。證監會明確表示,本案可能涉及的犯罪線索將“應移盡移”至公安機關,“退市不免責”的監管信號十分清晰。
*ST東通是2025年以來第12家觸及重大違法退市的上市公司,數量創歷史新高。除7家公司已完成退市外,另有5家已進入退市流程。這一變化并非因造假公司增多,而是源于退市新規對財務造假退市標準的調整——連續三年及以上造假即堅決出清,且金額和比例門檻進一步下調。
監管機構正以“零容忍”態度嚴厲打擊財務造假,堅決杜絕“一退了之”,進一步強化了退市不是終點,問責才是關鍵的監管理念。
4年造假被罰2.29億,老板市場禁入10年!
2025年以來,第12家觸及重大違法退市的上市公司出現了。
*ST東通這家成立于1997年、2014年在創業板上市的公司,于9月12日晚間公告收到《告知書》,被指涉嫌觸及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深交所將對其啟動退市程序。
其涉嫌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源于數年前存在的財務造假與欺詐發行行為。
根據《告知書》,2019年至2022年期間,*ST東通通過全資子公司北京泰策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12月收購)虛構業務、提前確認收入等方式虛增收入和利潤。四年間合計虛增收入4.32億元,虛增利潤3.14億元。
2022年,*ST東通在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定增)的《募集說明書》中,引用了2019年至2021年年度報告中含有虛假財務數據的內容,這不僅延續了財務造假行為,還構成了欺詐發行。而被認定為欺詐發行,也直接導致處罰力度大幅提高。
值得注意的是,相較于違規占用上市公司資金等行為,財務造假與欺詐發行的性質更為惡劣,處罰也更為嚴厲。從*ST東通本次的行政處罰金額來看,的確體現了這一原則。
根據《告知書》,處罰金額總計超過2.7億元——其中,*ST東通作為公司主體被處以2.29億元罰款;相關責任人合計被罰4400萬元。
在個人處罰方面,*ST東通實際控制人、時任董事長黃永軍被罰最重,罰款2650萬元,同時被采取10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需特別指出的是,證監會明確表示,對于*ST東通案可能涉及的犯罪線索,將堅持“應移盡移”原則,移送公安機關處理。依照以往嚴重財務造假與欺詐發行案例的處理結果,主要責任人往往除行政處罰外,還可能面臨刑事罰金乃至判刑。
*ST東通案另一值得關注的細節是:從立案調查到收到《告知書》用時較短,并且早在被監管正式認定觸及重大違法退市之前,該公司已被“披星戴帽”。
今年4月14日,*ST東通因涉嫌定期報告等財務數據存在虛假記載,被證監會立案調查。
20天后的5月6日,*ST東通2024年度財務會計報告被出具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財務報告內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因此被同時實施退市風險警示與其他風險警示。
上市公司審計報告被出具否定意見,意味著該公司內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未能有效防止或及時發現財務報告中的重大錯報,內部控制不可靠。
9月12日,*ST東通再次披露收到《告知書》,此時距其被立案調查不足5個月。
年內12家重大違法退市,背后的真相
需要注意的是,*ST東通是2025年以來第12家觸及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的上市公司,這一數量可謂歷史新高。
在上述公司中,已有7家完成退市。具體而言,錦州港、卓朗科技、普利制藥3家最終因重大違法被強制退市;青島中程、九有股份、龍宇股份因觸發財務類退市指標提前退市;東方集團則因符合交易類退市規定而退出市場。
此外,另有5家公司已基本確定退市。其中,紫天科技因規范類退市原因將于9月15日進入退市整理期;江蘇吳中、高鴻數據及*ST東通3家均已收到證監會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
重大違法強制退市上市公司數量明顯增加,是因為造假的公司增加了嗎?
答案是否定的。
根據權威受訪人士分析,其核心原因在于退市新規增加了“連續三年及以上造假即堅決出清”的要求,且調低了“造假金額+造假比例”的退市標準,使得造假認定在時間長度和金額門檻上均有所降低。
按照最新規定,財務造假退市標準分為三檔:單年造假金額超過2億元且占比30%以上,連續兩年造假金額超過3億元且占比20%以上,或連續三年及以上造假。
“上市公司此前并不觸及重大違法退市情形,隨著相關指標的下調,如今觸及財務造假退市標準的情況并不鮮見。”受訪人士表示,“這是監管力度趨嚴的體現。”
該人士同時表示,目前被處罰的案例涉案時間基本屬于以往階段,在嚴監管的當下,敢于頂風作案造假的公司已經明顯減少。這意味著,隨著現有財務造假案例逐步出清,一段時間以后,涉及財務造假等重大違法退市的上市公司數量有望明顯減少。
與此同時,值得一提的是,退市新規下,強制退市情形分為四大類別——財務類、交易類、規范類和重大違法類。其中,屬于重大違法類情形之一的財務造假,社會危害性大、證券違法性強。因此,證監會將財務造假退市作為當前嚴抓的退市類型。對其他類型退市,監管則通常會給予一定的改正期或緩沖空間。